专家称高速公路延期收费关键要信息透明

2013年05月10日14:21  央视

  高速公路该延期收费吗?

  ——财经频道《第一时间》独家供稿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从去年十一黄金周开始,每次遇到重大节日,很多开车出门旅游的人,都享受到了免费的高速公路。可是最近,这免费却引发了很多人的担心,因为交通运输部在8号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其中一个规定是,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同时,规定中还有一句话,说的是,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以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有了明确的规定,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很多人也开始担心,一年二十多天的节假日免费高速,是否会成为高速公路无限期延长收费的理由呢?现在,这个规定正在征求意见,我们也来看看,大家对此有怎样的看法。天津市民小张认为从经济角度合理,但是从实际角度是不合理的,因为有很多人没享受到那个二十来天,反倒可能享受到多余的那些时间的收费,作为投资者,投资高速公路要收回成本这是正常的,就是说无限期的收费不正常,收费得有道理,只要有道理怎么收都可以,没有道理多收一分钱都是不合理的。有专家做过计算,重大节假日,一个省收费公路的每日收费额为3000万元到5000万元,几个重大节假日加在一起大约为6亿元,因此全国目前总共免去的高速公路收费额则达到了近200亿元。但是,每年几天的收费公路免费,却可能换来收费期延长,这确实刺激了人们的神经。对此,南开大学交通经济研究所的刘维林认为,很多高速公路在签订特性经营协议时,还没有节假日免费的因素,因此这样的补偿,是符合契约的要求。此外,对于一些偏远线路来说,适当的延长也有合理性。南开大学交通经济研究所讲师刘维林说一些偏远的线路,或一些支线的线路,它的车流量其实并不是很大,经营这些高速公路的企业,它的经营压力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刘维林还强调,问题的最关键,并非是是否因为免费而延长年限,而是信息透明化。比如意大利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做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的国家,每年都会有专门的机构,对各个公司的服务标准,经营状况等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收入和利润情况也有专门审计机构审计,这就大大降低了高速公路暴利的可能。南开大学交通经济研究所讲师刘维林说主要问题还是关键在于怎么样去确定一个合理的收费年限,应该使高速公路通行的费用,它的支出,它的服务的情况,能让消费者很方便的知道。其实关键的还是把信息透明化,让社会能够去监督这些企业。

  专家:免费政策种类多 实施细则将细化

  此外,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丽梅也表示,意见稿中提及的国家实施免费政策不光是节假日期间的小客车通行减免政策,还包括对鲜活农产品运输、救灾车辆的减免费用等,而且一般条例出台后都会有相应实施细则出台,会对政策的实施办法进行细化,促进细则的最终“落地”。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丽梅国家实施免费政策还包括对鲜活农产品运输、救灾车辆减免费用等条例出台后一般会有相应实施细则出台

  新闻链接:高速公路为何屡现超期收费?

  其实,大家对于公路延期收费问题的反应,主要是因为,太多的高速公路,总是在以各种手段,延长收费年限。目前,我国有70%的高速公路都处于收费通行的状态,而在2011年6月14号,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曾经宣布,从2011年6月20号到2012年5月31号这段时期,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然而整治的效果并不理想,那么,高速公路的超期收费清理,究竟难在哪呢? 2011年6月14号,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开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高速路超期收费、乱收费等治理行动,要求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坚决撤销。不过,如今快两年的时间过去,在高速公路中,停止收费的路段却屈指可数。2012年1月1号起,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调整为城市快速路并停止收费。2012年10月8号,连通郑州与新乡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也结束了26年的收费历史,正式回归公益。这是否意味着,其它高速公路都不存在收费期满的现象呢?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投入近太旧高速公路累计收取社会车辆通行费90多亿元,能够把当时向银行贷款的7.5亿元再还上11次。而京港澳高速、也就是原京石高速公路的北京段,在2004年12月就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不过收费仍旧并未就此停止,原因是1999年这条高速公路从政府收费还贷的公路,转为了归首发公司经营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并且重新获得30年的收费期限。这样一来,收费年限被拉长到了42年。在全国,用类似手段延长收费期限的高速公路,还有很多。对此,国家审计署相关负责人在2008年时表示,这类现象全国在九十年代时比较普遍。当时一些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但公路基础设施差、成为发展瓶颈的问题又很突出,就采取将政府还贷公路转换为经营性公路,或是经营性公路转为上市公司,再从转让之日起重新审批收费期限,把收费期限定得长一点,这样收费可以多一点,再把收回或上市融资的钱用于各项建设。虽然做法不合理,但也不是违法违规的行为。2012年1月1日, 沪嘉高速调整为城市快速路停止收费 、 2012年10月8日 ,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停止收费 ,回归公益。京港澳高速(原京石高速)北京段经营权变化,1993年12月前政府收费还贷公路, 1993年12月,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取得50%收费权 ,1999年12月首发公司取得经营权公路变身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拉长至42年。

  微财经:公路延长收费 调节方式是关键

  新浪微博网友 DPQ卿 说:按流量调节收费是对的。但是如何调节,怎样调节,我觉得要让大众参与进去,比如开听证会,这样才令人信服。网友行销问达人 的观点是:是否免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收费合理合法。问题是现在的高速公路超期收费严重,却无法有效扼制和受到监管,这可能才是我们需要高速公路免费的最大动因。网友眼睛57 认为:都说投资有风险,为什么高速公路就没有?应该设定收费年限以及收费总金额,以先到为准。否则到了年限却以没有收够钱为由,收够了钱以没有到年限为由多收费,这不公平。网友DPQ卿 :如何调节收费,怎样调节,应让大众参与进去,才令人信服。 网友 行销问达人:是否免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收费合理合法。网友 眼睛57:设定高速公路收费年限以及收费总金额,以先到为准。

  《中国经济周刊》:弥补损失 不该从百姓利益开刀

  《中国经济周刊》主笔郭芳认为,根据修改后的规定,这将意味着公路收费永无绝期。政府固然应当遵守与投资者之间的契约,可以通过公共财政或其他方式弥补因假日免费通行造成的损失。但与此同时,政府也应当遵守与广大民众的契约,这个契约就是,在人们缴纳了多种税费之后,政府应当承担起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中国产经新闻》执行总编朱冰尧认为:收费公路新规本该兼顾多方利益。收费公路牵涉用路人、银行、投资者等几方利益,一方面要肯定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另一方面也要考虑金融秩序以及投资者权益。“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的方式未必最佳,希望能找到更好的办法。同样《新京报》的文章也认为,如果因“免费政策”需要延长收费期,不仅给收费公路的经营者随意延长收费期留下了制度的空子,而且会成为 “国家请客,民众买单”的案例。其实,修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初衷,应该是严格规范收费期和收费标准,治理多年来收费公路的种种乱象,通过控制经营者的收益率,改变公路暴利的本质,让公路真正成为微利或免费的公共产品。《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易艳刚则认为,既然这个《征求意见稿》发出了“英雄帖”,那么,征求意见的环节就不能沦为“走过场”,而是要“玩真的”才行。在以往,很多所谓的“征求意见”,已经异化为“走过场”,它们和“听证会”一样失去了公信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不能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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